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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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的相关通知

标签:  时间:2017-08-07 点击:4193 来源: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

各会员单位:

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被取消后,住建部拟用资信体系来管理和评价园林企业,而奖项就是该资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会根据今后资信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企业今后发展的需要,继续开展二年一次的优秀工程评选活动。

为了确保国家风景园林学会和省风景园林协会的评奖质量,我会严把推荐关,凡未获得我市优秀园林工程银奖以上的项目均不可向国家和省级申报评奖(各会员单位如有特别优秀的项目也可直接向国家和省级学会、协会申报)。

为了与国家风景园林学会和省风景园林协会的优秀园林工程评奖无缝对接,便于各会员单位向上级单位申报优秀园林工程类似奖项,我会决定将原在偶数年才开展的优秀园林工程评选活动改在奇数年,从今年开始实施。请各会员单位做好今年申报优秀园林工程评选材料的准备工作(详见《关于开展2017年度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施工、管养及立体绿化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施工、管养及立体绿化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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